J9国际站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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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办法 2023-12-26

       (2007年10月1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0年11月1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5年3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 ,维护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和热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促进J9国际站备用事业的发展 ,根据《吉林省城市J9国际站备用条例》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J9国际站备用是指利用热电联产、燃煤(电、气、油)锅炉、工业余热、地热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提供给热用户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热生产企业是指为热经营企业提J9国际站备用能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热经营企业是指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热用户是指利用热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为其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单位和居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J9国际站备用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城市J9国际站备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优先发展集中J9国际站备用的原则 ,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J9国际站备用。


  第五条 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工作 ,区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J9国际站备用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环保、劳动保障、财政、工商、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共同做好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供需状况 ,编制本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专项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J9国际站备用工程 ,应当符合城市J9国际站备用专项规划 ,由相关审批部门在征求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 ,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其配套的J9国际站备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热电企业应当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 ,按照设计的J9国际站备用能力保证J9国际站备用需要。


  第九条 城市J9国际站备用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及时报送给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建设城市J9国际站备用工程应当依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确定设计、施工企业。

  从事城市J9国际站备用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 ,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J9国际站备用工程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新建住宅房屋应当实行分户控制J9国际站备用。既有住宅房屋应当实行分户控制J9国际站备用改造 ,分户改造所需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城市J9国际站备用应当逐步推行计量J9国际站备用。


  第十二条 城市J9国际站备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形榷ā踩娜仍;

 。ǘ)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ㄈ┯薪∪姆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ㄋ模┯芯弑赶嘤Φ拇右底矢竦腏9国际站备用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ㄎ澹┓伞⒎ü婀娑ǖ钠渌跫。


  第十三条 凡在本市城区内设立热经营企业的 ,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J9国际站备用范围夸行政区域的 ,应当向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 ,颁发《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 ,不予核发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热生产企业与热经营企业、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应当签定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市J9国际站备用期限为十月二十五日至次年四月十日。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不得推迟J9国际站备用或者提前停止J9国际站备用。

  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J9国际站备用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摄氏十八度。


  第十六条 J9国际站备用期内 ,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 ,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第十七条 由于热经营企业责任造成热用户室温低于规定标准的 ,应当退还相应热费。

  退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正常J9国际站备用 ,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J9国际站备用时 ,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并报告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预计停止J9国际站备用八小时以上的 ,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停止J9国际站备用连续两天或者累计七天以上 ,应当依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热用户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未达到J9国际站备用服务质量标准的 ,应当在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期满 ,仍未达到标准的 ,应当根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热用户给予赔偿。

  热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放弃J9国际站备用。发生弃管J9国际站备用的 ,其J9国际站备用设施由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备条件的热经营企业托管 ,并确定托管期限。


  第二十条 热经营企业发生歇业、撤销、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 ,到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热经营企业转让、移交J9国际站备用设施的 ,应当向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保证热用户室温合格率、热用户报修修理及时率、J9国际站备用运行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热经营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标准和质量 ,公开报修、投诉电话 ,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城市J9国际站备用专项规划发展热用户 ,需要发展热用户的 ,应当向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居民需要J9国际站备用的 ,应当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与其签定供用热合同 ,同时按照热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热用户或者用热面积发生变更的 ,应当与热经营企业重新签定供用热合同。


  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需要改造J9国际站备用系统或者停止J9国际站备用的 ,应当在十月十五日前向热经营企业申报 ,经同意后 ,方可改造J9国际站备用系统或者停止用热。


  第二十六条 热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及时缴纳热费。热费标准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享有下列权利:

 。ㄒ唬┘喽饺染笠蛋凑蘸贤级ǖ氖亢椭柿肯蛉扔没9国际站备用;

 。ǘ)对热经营企业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ㄈ┣肭笈獬ビ捎谌染笠档脑鹑位蛘咔秩ㄐ形斐傻乃鹗。


  第二十八条 热用户禁止下列行为:

 。ㄒ唬┥米越越ǖ腏9国际站备用设施与热经营企业的管网连接;

 。ǘ)在J9国际站备用系统上安装放水设施及热水循环装置;

 。ㄈ┥米栽黾佑萌让婊;

 。ㄋ模┥米缘鹘诮Х;

 。ㄎ澹┥米愿谋銳9国际站备用用途和改动J9国际站备用设施;

 。┢渌鸹礘9国际站备用设施和影响J9国际站备用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住宅J9国际站备用系统实行分户控制的 ,热用户室外J9国际站备用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管理 ,热用户室内J9国际站备用设施由热用户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维修。

  住宅J9国际站备用系统未实行分户控制的 ,热用户楼外入户阀门外(含阀门)的J9国际站备用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管理 ,热用户楼外入户阀门内的J9国际站备用设施由热用户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维修。


  第三十条 城市建设工程涉及J9国际站备用管网及设施的 ,应当到热经营企业办理会签手续。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ㄒ唬┧鸹祷蛘呱米圆鸶摹⒁贫疛9国际站备用设施;

 。ǘ)在管网上堆放物品 ,利用管网、管支架悬挂广告牌匾;

 。ㄈ├霉芡蹬欧庞晁⑽鬯;

 。ㄋ模┢渌跋霬9国际站备用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J9国际站备用的 ,由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 ,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危害公共安全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热经营企业推迟J9国际站备用或者提前停止J9国际站备用的 ,由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J9国际站备用而未J9国际站备用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热经营企业擅自弃管J9国际站备用的 ,由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J9国际站备用而未J9国际站备用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由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 ,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由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不得拒绝和妨碍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八条 城市J9国际站备用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的J9国际站备用管理 ,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6月22日公布修改的《长春市城市J9国际站备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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